问题 | 欠钱不还可以保留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人身权、财产权等各类民事权利提供保护之法定时效各为三年。
也就是说,假如遇有他人拖欠借款且长达三年内不予偿付的情况发生时,债权人便有权在其已知晓或实际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受损及债务人责任之日起三年内,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请求。 然而,倘若此类纠纷超出了时效期限达三年以上,司法机关通常将不再予受理与保护,但也有例外情形存在。 譬如,当自权利可能受侵害之日算起已经逾越了二十年,又或者具备其他诸如不可抗力等特殊理由,司法机关才会依据权利方的申请,经过审议后作出是否延长保护时效期限的处理决定。 因此,作为债权人的您务必关注诉讼时效之长短,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确保您在追诉债务方面始终享有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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