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欠银行债务人失踪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借款人离世或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可以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自然人成为失踪人。
若借款人最终被宣告为失踪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法院会指派财产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并从其财产中支付所欠税款、债务以及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若银行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债务问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启动诉讼程序。
若借款人被宣告为失踪人,银行便可将财产代管人列为被告,要求其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若财产代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或者未获法庭批准而中途退出庭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事实作出缺席判决。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银行在借款人失踪之际,完全可以依法依规地展开申请宣告失踪、发起诉讼程序以及督促财产代管人承担起清偿债务责任等工作。
如遇财产代管人未能履行职责的情形,银行仍有权请求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1: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