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欠钱能追回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案的案件管辖权一般授予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完全重合,则应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这就意味着,即便债务人(即被告)的住所地位于其他地区,债权人(即原告)仍有权向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欠款。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权,并依法展开审理及作出判决。 因此,无论债务纠纷发生在何处,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便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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