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没欠条该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缺乏书面欠条的前提条件之下,债权人仍可通过运用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证实债务债权关系的真实存在以及实际履行所需的具体金额。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能够提供的可能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关当事人的个人陈述、来自知情人士或第三方的证人证言、电子数据资料、书面文件等多种形式。 若债权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无法获取上述证据,则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人民法院在收到此类申请后,应依据法律规定,对所有相关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以便最终确认债务债权关系是否确实存在。 若经审查核实,相关证据确属充分且具有说服力,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偿还相应的债务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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