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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人和公公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有女性债务人向公公借款却未能按时偿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该笔债务应按双方事前约定的期限进行偿还。
然而,如若双方并未作出具体约定或无法确定时限,贷款人可以选择适时地要求女债务人履行偿债义务;
或者,贷款人也可通过书面形式催促女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偿付。
若女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偿债义务,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其应依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贷款人可先行尝试与女债务人就还款事项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女债务人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在此情况下,若女债务人系与公公共同借款,则二者应对此笔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若二者仍拒不履行偿债义务,贷款人有权依法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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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3: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