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几百块钱同学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借人未能如期足额偿还所借款项,作为债权人的您有权进行法律催告,责令该债务人于合理期限内完成还款事项。
然而,当债务人为违反相关规定而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将依照合同条款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在您所提供的前提条件下,如您与同学间已就还款事宜达成明确共识,且对方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您可向前者提出合理的还款期限要求,同时,如果双方在此过程中有逾期利息方面的约定,则债务人需额外承担逾期利息的支付责任。 若债务人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您的诉求,包括要求债务人全额偿还借款及支付逾期利息等。 若您与同学间并无明确的还款期限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您亦可向其发出法律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若债务人未能如期偿还,您同样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 请您务必注意,具体的逾期利息计算方法及金额应依据您与债务人之间的协议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确定。 若双方对此并无明确约定,您可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参考法院的判决结果以确定逾期利息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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