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到哪里去告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从原则上来讲,应归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所有。然而,若该被告系自然人,其住所地与常驻地并不相符的话,则案件的审理将由常驻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负责。而若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话,案件的审理将直接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承担。此外,若在同一诉讼中存在多个被告,且各个被告之住所地或常驻地均在不同的人民法院管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皆享有优先管辖权。在涉及到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下,若债权人欲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债权人可依据债务人的住所地或常驻地,亦或是依据债务人所属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若债务人拥有多个住所地或常驻地,债权人有权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个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为了能够成功追回债务人恶意转移的财产,债权人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