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借款人,但是找不到他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试图对债务不履行者提出追索之诉,却发现当事人不知所踪,大可不必因此而心生困扰。
首先,您完全有权利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符合法定条件的诉讼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将通过发布公开通告的形式通知被告人,以确保其得知应诉讯息。 一旦公告期届满,即便被告人未能亲自出席法庭,在此情况下,法院仍然可行使判决权力,进行开庭审理程序与作出最终判决。 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为了提升本案的胜诉率,具备充分且确实的证据至关重要,例如,具有明确借款金额以及还款期限的书面凭据(如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即时通讯工具中的对话记录等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则应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个自然日后,即可视为送达成功。 在案件卷宗中,应对公告送达的原因及过程进行详细记载。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是在执行阶段,如果被告人依然下落不明,这无疑会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程度上的难度。 然而,您仍然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采取一系列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被告人的财产等手段,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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