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躲起来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拒绝偿还债务且避而不见,借贷方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出借方应提交已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相关民事审判笔记、裁决书、裁判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用以明确借款方已有还款责任和义务。 一经查证,法院会正式受理此项标为执行的申请,届时法院将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各类手段搜寻借款方踪迹,并可以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一系列强制性执行措施,以此来保障借贷方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如若借款方向法院承诺其拥有可用于偿还这笔债务的可执行资产,法院则有权力对这些资产进行直接的强制执行,以便为借贷方清偿债务。 换言之,倘若借款方真的没有任何可用于偿还债务的有效资产,那么借贷方可能就需要耐心等待直至借款方出现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之后,再度对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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