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打官司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借款期限届满仍未能归还的行为所引发的纠纷,无论采取何种法律手段进行解决,所必需具备的关键性证据都可能囊括但并不局限于以下类别:
首先,是具有明确借贷关系内容和资金数额类别的凭证,例如借款协议或者借据等等; 其次,能够从侧面证实资金流动路径以及借款实际数额的电子数据形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 此外,借款人关于偿还债务的书面承诺或还债计划同样属于关键性的证据之一,因为这些文件能够直接反映出借款人对于偿还债务的责任和义务; 再者,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发出过的催收信息,无论是通过短信、邮件还是其他形式的通讯方式,只要能清晰地表达出催收的意愿,就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最后,逾期还款的相关证据,比如逾期通知、催收信函等,也是证明债权存在的重要依据。 在收集上述各类证据的过程中,债权人必须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的关联性,并且在法庭审理阶段,必须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身的诉讼主张。 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部分证据无法由债权人亲自收集,则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会对所有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审查核实,以期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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