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每次都有借口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往往以种种借口来推却债务的清偿,那么贷款人有权向国家权威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一旦由法院作出的诸如民事判决、裁定或者是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生效后,当事人就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循和履行它。 如若借款人故意拒绝履行这些指派之责的话,贷款人便可以向法院递交申请,申请实行强制性欠债还款行动。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采取相应的手段,迫使借款人强行履行与还债相对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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