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立案会被通告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接收到他人提起经济纠纷仲裁的诉状后,须于收悉当日做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并需及时通知到双方当事方。
若确认诉求符合司法审查条件,人民法院应即刻启动立案程序并向各方当事人发出相应的立案告知书。 但若认定诉求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审理要求,则应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并同样向各方当事人进行书面通知。 因此,如有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债权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并将最终的立案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当事人。 若法院决定立案,通常会将立案信息通过公告等方式告知各当事人,以便其随时掌握案件的最新动态。 而对于法院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法院亦会书面通知到各方人员,详细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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