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对方外地怎样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的司法管辖通常由被告所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然而,若该被告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员,且其住所地址与其常驻地点存在差异,那么此时该案将根据其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至于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实体时,该案件也将由被告所在登记注册的住所地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当多名被告同时涉案时,如果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或常驻地点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享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因此,若您遇到借款未按期归还的问题,而对方恰好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员,您可选择在对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对方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实体,那么您应当向对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若涉及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或常驻地点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您有权选择在其中任意一名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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