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广州被别人借了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广东省广州市遭遇他人恶意借款却未能如期偿还债务的情况,您可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设定的相应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您需前往借款人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进行立案。
对于具体的择院问题,您有权选择将诉讼案件提交至借款人的户口登记地所在审理法院,亦或是其长期居住地所属审理法院。 然后,为确保诉状内容符合标准要求,您应仔细撰写并及时递交给审判机关。 此举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借助于口头表述。 倘若无法以书面表述完整,您仍可通过口述方式进行申诉。 审判机关会详细记录下您的陈述,以便后续作为法庭证据。 再者,若借款人固执己见,拒不遵从判决或调解书中的欠款支付条款,您便可申请该法庭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事实上,为了增加胜算,您可能需要搜集有关的凭证资料,例如正式的借款凭据、转账记录以及目击证言等等,以此来证实真实的借款行为及其对应的欠款额。 与此同时,我们强烈推荐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和协助,这样能够帮助你更加高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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