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借钱开公司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的挚友因融资启动公司业务后未能依照既定时限如期归还欠款,根据我国最高位阶民事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您可尝试与您的朋友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严格遵守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将所借款项悉数归还给您。 若借款协议中并未对还款期限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您亦有权要求您的朋友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若您的朋友依然拒绝偿还欠款,您便有权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您的朋友必须全额归还借款本金,同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可根据双发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或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予以确定。 为了确保法律行动的有效性,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采取任何法律手段之前,务必妥善保存并整理好所有与此事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借据、还款期限的书面约定等等,以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能够充分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以及追索债务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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