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了借条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务人签发了借款承诺之后未能如约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按照该借款承诺前往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债权诉求的民事诉讼程序;待法院做出裁判之后,若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判决,债权人则有权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此外,若债权人发现借款人长期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其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其中,所谓支付令,其实就是指由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提交的申请而依法作出的,对于债务人为实现一定给付事项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文书。 若支付令发布以后,对方对这一行为表示不予认可,那么债权人可以选择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若法院裁决已经生效,但债务人仍然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便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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