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生前的债务配偶有没有义务还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者生前债务配偶是否有义务还清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
一、夫妻共同债务情况 在一些债务关系中,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的债务,比如夫妻共同向银行贷款买房,双方都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或者是一方在事后对另一方所负债务进行了追认,例如一方为家庭生意借款,事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借款,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比如,一方为购买家庭日常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所借的钱。 这些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配偶是有义务偿还的。 二、个人债务情况 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且投资失败,这种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如果配偶继承了死者的遗产,那么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死者的债务。 例如,继承了死者的房产、存款等财产,就要用这些财产来偿还相应债务。 但如果配偶放弃继承遗产,就无需对死者生前的个人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债务,其配偶小丽对部分债务偿还存在争议。其中有夫妻共同签字向银行的贷款,也有小朱为家庭日常开销的个人名义借款,还有小朱私自借款投资失败的债务,且小丽面临是否继承遗产的抉择。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签字的银行贷款以及小朱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义务偿还。 2、小朱私自借款投资失败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若小丽继承小朱遗产,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该债务;若小丽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对该个人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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