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负债应双方平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时男方的负债是否由双方共同承担,关键要看债务的性质。
首先,倘若这一债务是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而背负的,那么此种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然双方应当共同承担。 比如男方为了购买家庭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而产生的债务,就属于这种情况,双方需平摊该债务。 其次,要是该债务是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那么这样的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没有义务去承担。 例如男方因个人投资行为且该投资与家庭生活无关而背负的巨额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需对此负责。 总之,在离婚时,必须仔细分析债务的性质和用途,通过准确的判断来确定是否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该债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背负了债务。小朱称债务是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等所产生,要求小李共同承担。小李则认为部分债务属于小朱个人投资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行为产生,不应共同承担,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债务确实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等,按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应共同承担。 2、若小朱债务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个人投资等,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李无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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