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分担怎么分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的分担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共同债务需由夫妻共同来偿还,这是最基本的准则,意味着双方在面对共同债务时,都负有同等的清偿责任。 比如说,家里因装修而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 当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财产已归各自所有时,就需要双方通过协议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协议来执行;倘若协议无法达成,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具体情况等诸多因素,然后综合判断出债务的分担比例。 倘若一方承担了全部的债务,那么他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属于对方应承担的那部分份额。 例如,夫妻共同债务是10万元,而共同财产仅有8万元,不够清偿的那2万元,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假如一方实际承担了8万元的债务,那么他就有权向另一方追偿2万元。 总之,在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分担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他们有一笔共同债务5万元。他们的共同财产仅有3万元。对于剩余2万元债务的分担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平均分担,小丽则觉得应根据双方收入状况分担。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于是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共同债务夫妻有同等清偿责任,他们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协商分担。 2、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应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债务具体情况等因素来判决这2万元债务的分担比例,且如果一方承担较多,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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