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前的债务处理主要依据债务的性质与用途来进行判定。
倘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像是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共同经营生意等这类共同的事项,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然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 当面临离婚这个情况时,夫妻双方应该积极协商,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要是协商不出来,那就得由法院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 2.要是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是用于其个人的日常消费,像购买自己的衣服、鞋子等,或者是用于赌博这种与共同生活毫无关系的事项,那么就应该由这一方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无需对其负责。 3.在对离婚前的债务进行处理的时候,还一定要留意债务的相关证据问题,像借条能够清晰地证明债务的存在,转账记录也可以作为债务发生的有力证据。 并且,还要考虑债务的清偿顺序,一般先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全部债务,那不足的部分就再由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或者是法院的判决来进行分担。 总之,离婚前债务的处理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在婚姻期间有多项债务。小朱称一笔用于购买家庭电器的债务,小李认为是小朱个人债务。还有一笔小朱赌博所欠债务,小朱想让小李共同承担。双方协商不成,于是向法院起诉,且各自都在搜集债务相关证据。 案情分析: 1、关于购买家庭电器债务,若能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按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2、小朱赌博所欠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共同生活无关,按照法律规定小李无需承担。法院应依据证据判定债务性质,进而确定偿还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