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个人债务有哪些类型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离婚之际,涉及到的个人债务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情况是某一方在未征得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下,擅自提供经济支援给与其并无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戚朋友们所背负的债务; 另外一种情形则是某一方在未得到配偶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独立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然而其所获得的收益却未能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等等。 在对这些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进行判定的过程中,最为核心的判断依据在于该笔债务的产生是否源于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个人意愿,并且该笔债务并未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开支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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