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共同债务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妇在分居时期的共同负债判定,其关键要素在于这笔欠款究竟是否属于用于提高夫妻共同生活品质或造福双方共同产业运营,抑或是来自于夫妻以共同意愿达成的决定。
倘若欠款所为之目的是为了逐步改善家用需求状况或者资助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即使夫妇正经历着分居的阶段,也有可能被视为共同负债。 然而,若其中一方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了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则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出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被用做了提升夫妻共同生活品质、资助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遵循并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