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时的债务怎么算利息和本金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夫妇两地分居而承担的债务,假若确立了这笔债务是由单方面行为导致,超过了普通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范畴,那么它有可能并不构成夫妻之间的共同责任。
在此情况下,该笔借款的利息以及本息将由借款方单独承担。 然而,假如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表明该债务已被投入到夫妻共有的日常生活,或者用于共同进行的产业运营,亦或基于彼此的统一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责任,其利息与本金亦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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