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给对方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对于债务的负担应该依据其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划分处理。
若某项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那么这笔费用就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相反地,若某项债务被确认为是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负责负债的一方便需独自承担起这些费用。 如何准确地辨别出何种情况下的债务应被视为共同债务,关键要看该笔债务是否真正被应用于夫妻共度的生活、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之中,或者是否完全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举例来说,当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而承担的某些债务,往往会被认定为是他们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为进行非法赌博、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欠下的债务,那么这便应当被视作是他或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另一方承担财务上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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