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债务婚后还清了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内清偿的婚前债务,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不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债务进行分割处理。
这是因为,按照法律界定,婚前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范畴,无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是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均不会牵涉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婚前债务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的,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负责偿还债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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