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共同承担的债务主要由两种情况构成:即夫妻任意一方在事前或事后进行了共同的确认的债务;
亦或是在婚龄期间,夫妻一方自然成为主要责任承担者转化而来的家庭日常营运所需的债务。 除此之外,若在婚姻时期内,夫妻中有一人以其个人之名,负担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些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需求,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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