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欠钱女方不知道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对这样的困境时,首要的处理步骤就是要明确判定男方背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倘若男方的债务并非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的生活、参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未经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决议做出,那么女方通常可以免于承担这笔债务的偿还义务。 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任何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的债务,若其数额已经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些债务就不应当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出具相关证据证实这些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参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产生的,那么以上的规定就不再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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