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只能国家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挪用公款罪”作为一种明确的犯罪类型,除了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惩处外,公民或团体也有权力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具体条款规定,凡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非法挪作他用,用于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归还的行为,都被视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这一罪行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而不仅仅局限于由国家机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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