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老婆的债务老公需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离异之后妻子所欠之债是否需由丈夫负责清偿,须依据债务属性进行判定。
若该项债务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用以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与经营业务,抑或是以夫妻双方面的共同意愿为基础而形成的,则此项债务应有丈夫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可以证明妻子所背负的债务为其个人之债,例如在丈夫毫不知情的情形之下,妻子私自向外举债用于个人消费且并未用于家庭事务之用,又或者是由于妻子从事非法活动所引发的债务等,在此种情况下,丈夫便无须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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