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夫妻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过程中若出现其中一方有借款未清偿的状况,其处理方法将根据贷款性质的差异而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若此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二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他们仍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举例来说,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通常都将会被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某一方以自己的个人名义,并且在此行为发生之时起已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内产生的债务,那么若债权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营运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此类债务便应被视为个人债务,并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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