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债务,另外一方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配偶一方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应当由另一方共同承担?答案取决于多种具体因素。
若该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主要源于维持家庭日常生计的需求,那么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其伴侣的另一方需要对该债务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如果债务人背负的债务远远超过了维持家庭正常运转所需,同时债权人未能向法院举证说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开销、共同投资或经营活动,亦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另一方就无须为该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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