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若一方产生了未知的债务,而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此时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确定这笔负债究竟是不是属于夫妇俩共有的债务。
倘若这笔债务并没有被用于改善家庭的共同生活质量或促进一起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结果,那么我们便可断定其通常属于个人的债务,对于这些不知情的一方,他们是不需承担还款责任的。 当夫妻双方选择走向离婚之路时,他们有权就财产分配以及债务负担等相关事宜进行充分的商讨与协调。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若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他们也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他们将依据双方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来判断这笔债务的性质以及应当如何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