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了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夫妻一方所产生之负债,其配偶有无清偿责任,须依实际状况进行综合考量。
若所涉债务确系为维持家庭基本生计所需负担者,在法律层面上,此类债务通常被界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因此,配偶亦应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如能举证证实所借款项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债权人明确知晓夫妻间存在关于财产分别所有的协议,则此类债务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此时,配偶便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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