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问题法律如何分配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债务分割的安排通常会依照如下几条基本准则来执行:首先,必须要明确界定该笔债务究竟应被归类为夫妻共同责任抑或是仅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就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理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而所谓的共同债务则涵盖了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事发后得到另一方认可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 然而,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尽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但若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的情况下,则可以将其视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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