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期间的债务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间的债务问题,必须依据特定情况进行精确判断。
通常而言,如果在夫妻共同签字或在某一方后期追认下形成的共同意愿导致产生的债务,甚至夫妻中有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以其个人身份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应被确认为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 然而,若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用个人名义缔结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笔债务便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以证实此债务确实使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图而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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