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一方欠款怎么办理房产证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内,如遇一方负有债务的情形,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程序便需深入剖析债务的属性以及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
若该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或许将对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颁发过程产生不利影响,原因在于债权人有权提出对房地产的权利要求。 反之,倘若该债务归咎于某一方的个人责任,而房地产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之时,便应着力确保夫妻另一方的法定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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