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婚前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在结婚之前便欠下了债款而未能及时偿还,并且该笔债务并非是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或认可的债务,亦或是没有被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这部分债务并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女方无权向男方的配偶提出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倘若女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产生的,那么这部分债务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女方有权向男方的配偶提出要求其承担还款义务。 在实践过程中,女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例如发起诉讼,来要求男方归还债务,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男方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方参与到案件审理之中。 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该笔债务确属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男方的配偶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反之,如果法院判定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男方的配偶就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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