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回重审案件还需要交诉讼费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告无需再次承担缴纳诉讼费用的责任。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相关规定,原告在提起上诉时需先行支付诉讼费用; 然而若经二审法院裁决将案件发回重审,则原诉讼费用应予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自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