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若该债务是为了维护夫妻共同的日常生活或者共同进行的生产运营活动,譬如说为履行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和赡养责任等等而付出的代价,都被视为夫妻双方应该承担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在此期间,配偶一方私自举债,并将所获得的款项用于不合法的用途,例如参与赌博、吸食毒品、故意支出在诸如婚外情或其他法律规定禁止的消费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那么这笔债务应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关于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家庭生活中购买必要的日用品,支付家庭生活费用,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养孩子,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各类教育学习活动等;
第二,共同对投资产业或者资本市场进行操作;
第三,即使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投资或者经营活动所得收入,也用于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3: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