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负责偿还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产生的债务,其配偶并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仅当此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才需由夫妻双方负有连带清偿义务。而夫妻共同债务则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或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嗣后的明确同意(即共同意识表示); 其次,该债务仅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且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所需; 最后,该笔债务仅能由一方独立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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