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共同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将会被认定为共有债务,需要由双方进行共同承担责任。
然而,一旦债权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实该债务系指向个人且未经配偶同意的,则另一方有权免于承担连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夫妻所应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得到妥善处理和偿还。若共同资产无法全额优先清偿,或夫妻选择将资产分别归属家庭成员,此时双方可以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但若协议未能达成共识,便须交由当地司法机构依法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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