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连带清偿责任主要源于如下几种常见情境:
首先,为共同侵权行为; 其次,由保证合同约定形成; 再者,合伙债务所引发;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特别规定。 具体来说,当多种行为人联合实行侵权动作导致他人各类损害事故发生之时,各行为人均负有连带责任。 同样地,如果保证人在保证合同时明确承诺将负责连带责任保障,则在债务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做出合理还款计划并未能执行时,保证人身负连带清偿责任。 除此之外,合伙事务中的分配和偿还债务同样存在连带责任关系。 如若某一合伙人必须分担合伙债务,其应对其他合伙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还有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会对此类连带清偿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将工程转包、分包给缺乏用工主体身份的组织或人员。 此类组织或个人在雇佣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的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事件,建筑施工企业责无旁贷地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连带清偿责任的承担往往是严格按照既定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协议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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