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的配偶有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保证人的配偶是否应当对担保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取决于众多具体因素。
若担保行为属保证人之单独行为,且其所担负之债务并无用于家庭日常共居、共同运营生产活动或乃出于夫妻共同意思决定,则通常状况下,保证人的配偶无需负担此种责任。 然而,如因担保所致债务业已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担保获取之利得用以支持家庭合居生活等,在此种情境之下,保证人的配偶亦有可能成为负债责任人。 总的来说,衡量保证人配偶应对此所承担的责任,须综合考虑保证行为实质属性、债款用途及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等多重因素。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责任界定清晰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