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的房子已经抵押给别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欠款人的房产已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尽管您作为债权人的权益可能面临一定风险,但仍然存有机遇让您得以依法捍卫自身利益。
首要步骤,即是对该抵押事项的性质与法律效力进行精确判断。 若此项抵押合乎法规规定并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且相关抵押债权早已得到足额清偿,那么在抵押物剩余价值的范畴之内,您依然具备主张权利的可能性。 在此种情形之下,您需进一步调查欠款人是否尚有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资产,如汽车、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等。 同时,您还应密切关注抵押债务的履行状况,倘若抵押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债务义务,从而导致抵押物被依法处置,您便可适时采取相应措施介入其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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