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车借钱不还怎么办理抵押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设定质权的条件之一是出质人须向受质人权衡交付质押财产。
假设有借款人选择用车库中的汽车作为抵押品,那么在设定质权的过程中就需由借款人将此车辆亲手交付予您,继而达成质押的目的。 若是借款人未能如约履行这一步骤,即意味着此时质权尚未有效成立,因此您无法直接以质权人身份进行相关权益的行使。 实践中,您应当与借款人进行充分沟通,要求其严格遵守抵押协议中所规定的内容,将车辆交付至您处,同时完成相关的质押手续。 若借款人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您有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例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请求确认质权的有效性或者要求借款人切实履行交付质押物的法定义务。 倘若借款合同中有对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的部分,您也可据此向借款人提出违约赔偿的要求。 若借款人仍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您或许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实现您所享有的债权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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