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失踪后,债权人应向何处讨债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者系离奇失迹之人,而债务又被确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债权人便有权直接与债务人的配偶进行索偿协商;
若是缔结了担保契约之人,债权人亦可据此向其保证人提出救济请求。 然而,若债权情形并非如此复杂,既非共同债务,亦无保证人存在,在此情况下,如债务人满足法定的宣告失踪条件,债权人具备有理由事宜时,可依法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进而通过监护人监管的财产来清理、清偿相关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