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时,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若抵押物的价值超越了所负担的债务总额,那么待抵押物经过司法拍卖和出售,将贷款和利息全数归还后,抵押人为剩余金额拥有索回的权利。
此外,在财产已经作为抵押品的前提下,若其价值继续增长,使得其超出担保债权的余值部分,便有可能进行进一步的抵押,但是这次抵押的额度只能是该余值部分而非全部价值。 订立抵押协议伊始,各方必须确保抵押品价值要高于或者至少等同于它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就无法确立抵押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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