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期间会因起诉而中断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明确指出,保证期间并不会因起诉而产生任何形式的中断或延期效应。
所谓保证期间,实际上就是固定担保义务人所负担担责时间段的法定依据,它不会存在任何形式的终止、暂停乃至延长等情况。 债权人与担保义务人有权自行商议拟定保证期间,但双方就此达成的协议若早于主债务的实际履行期限或者其到期日期恰好与之重合,那么将会被视为协议无效。 倘若双方未能就保证期间做出约定,或者确认的期限模糊不清,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保证期间将从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算起,维持六个月之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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