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无效时,借款合同是否还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为确保债权虞以实现而设定担保物权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署担保合同。
此类担保合同可涵盖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以及其他具备类似担保功能的合同形式。 在此类法律关系中,担保合同被视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 此外,如主债权债务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存在欺诈等瑕疵,导致其效力归于无效时,相应的担保合同亦将被认定无效,但需遵循特别法原则,即在其他相关法律中对于此类情况作出特殊规定的前提下,则担保合同仍可能得以继续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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