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住宅用地本身并不具有直接承担信贷抵押责任之性质,然而若该住宅用地之上已建成房屋,则该房屋便可作为有利之抵押品用于申请贷款。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展了相关试验性工作,允许农民将其居住房屋的产权(既涵盖该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视为有效抵押物,进而依托于银行为符合要求的农民办理贷款业务。 然而,欲成功申领此类贷款亦需满足一定的前置条件。 首先,申请人须具备完备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交有关长期居住于所述场所的文献材料予以佐证。 其次,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产权务求明确,不得涉及任何产权纠纷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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